4.6万政策性照顾生今秋享免费义务教育 早前,佛山就公布13类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认定范围,凡符合13种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子女可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免除借读费。这部分学生,相比本市户籍的学生,仍需继续缴交书杂费。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我市拟从今年秋季起,拓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受惠面,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13类政策性借读生实施免除书杂费。 根据不完全统计,2006~2007学年度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14.9万人。其中,符合13类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约4.6万人,据初步测算,对就读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免除书杂费,政府一学期需要投入资金约1600万元,全学年为3200万元。 本市户籍补贴标准不变 省内市外生标准未公布 省教育厅开学前公布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城镇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和课本费。免收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326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66元;免收课本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0元。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佛山从2006年秋季起,不分城镇,已经对所有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杂费,2007年秋季起又实施免书本费。按照佛山现行的免收书杂费补助标准,以学生就读的学校等级为参照,小学免杂费标准是160元~230元/学期,初中免杂费标准为247元~357元/学期;小学免书费和作业本费标准为110元/学期,初中免书费和作业本费标准为163元/学期。 “很显然,佛山的免费义务教育补助标准高于省公布的标准。”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说,省教育厅规定各地免收学杂费补助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当地“一费制”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省公布的补助标准,我们继续按照之前的补贴标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佛山户籍学生书杂费。 那么,广东省内非佛山户籍学生将按哪种标准给予补贴? 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表示,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统计义务教育阶段各地跨市就读学生人数,稍后将会有一个补贴细则。佛山目前跨市就读学生,有些区是直接给予免除书杂费,有些区已经按以往收费标准收了费。“无论交了,还是没有交书杂费的省内市外学生,在详细的政策出台后,只要符合广东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都将及时给予退费或扣减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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