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奥运来运,希望投诉有门,也希望各位网友帮忙补充下意见。谢谢!!
投诉佛山交警支队及乐平交警中队办事不公(续)
自5月25日递了第一份投诉书至今已过48天了,除了收了一个佛山交警支队信访部门的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同志”踢皮球”式的电话回答外,再也没收到其它对于这个投诉的回复了。 平时所说的"廉政、效能、服务"难道只是挂在嘴边说下的吗?请问对于我们的投诉, 有关部门何时能给我们正面的回复呢?
佛山交警支队处理2008A0001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结论时,只是根据一张并没有完全反映事实的事故勘查图, 不依据事实,单纯玩弄一些数字上的计算来进行推算,而对于我们的种种疑惑(小客车当时是以什么速度行驶、为何小客车碰撞后会有超过7.9米的长距离位移、小客车的车骸散落物在那个位置等等)他们也不能解释。他们可以推翻三水交警大队的第一次认定,责令三水交警大队重新认定,但却不能对所认定的碰撞点有何事实依据作出合理的解释,只是说根据那张没有完全反映事实的事故勘查图来定碰撞点的。难道佛山交警支队的交警就是运用他们所谓的专业水平来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就是这样可以不依据事实处理交通事故,以权执法,以上压下的?请问公正何在?!!!
至于乐平交警中队,他们只是单方面对货车司机进行酒精测试,而没有对小客车司机进行酒精测试,而且当时货车司机做完酒精测试的次日还专门问及他们有没对小客车司机作酒精测试时,他们说有,但到最后却是什么也没有做到。到现在,第二次认定书只是说小客车司机是酒后驾驶,而事实上,当时小客车司机已是喝得酒气冲天,明眼人都看得出是醉酒驾驶的。 当时就是不给小客车司机作酒精测试,结果到现在对于小客车司机当时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的结论就死无对证了,这种后果该不该由这两位交警负责呢?难道他们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当时自己是失职了"就了事吗?最终的事故责任谁来承担?如交警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处理交通事故的﹑而最后又以这样的方式来推卸责任的,最终会害了社会上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我们需要这样的交警吗?
对佛山交警支队处理2008A0001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结论的依据事实不清,我们想通过提取现场图片进行取证,因为现在第二次的认定书的资料上只有寥寥6张事故现场图片,没有刹车痕最终位置的现场图片,试问作为交警只会拍下这几张并不能证实撞碰点现场图吗?况且事故发生后我们到乐平交警中队看过,现场图片也并不只是这6张的。而当我们去进行信访取证时,得到的却是同样的"踢皮球"式的回复:佛山交警支队说"相片已全部转移回三水交警大队了";三水交警大队说"相片已全部删除了,有的只剩下档案里的6张现场图";而乐平交警中队侧说"已经全部上交三水交警大队了"。佛山交警支队还说得好听呢“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查取证”!交警做错了,自己却不去检讨反省改错,却反而要老百姓去调查取证;同时,证据又在你们交警手上,你们说不给看或是删除了,对于毫无权力的老百姓又能怎样。总之一句话:你想信访取证,无门!!!
交通事故谁也不想遇着,不幸遇着了,却又遇着这样办事不公,颠倒事实,上下串通,利用自己的“专业”来欺压弱势民众,善于“打太极”的政府公务员来处理,让不幸的我们再加不幸,我们不求什么,不要颠倒是非黑白的处理,不要“踢皮球式”的处理方式,我们要的是公平公正,确切的答复!让事实说话!请还我们这整个交通事故的真相!让真相告之于天下!让公正存于社会!
前两天媒体报道:佛山规定政府部门处理投诉超时2天将究责(http://news.sohu.com/20080711/n258082073.shtml)。希望事实真是如此,对于我们的投诉能尽快给予合理的回复,还给我们事实的真相,维护司法的公正!如对此次事故不能给予合理的解释,我们将向更上一级部门信访,直到得到合理公正的处理。